桃園某知名高爾夫球場被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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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上百個小白球砸爛他廠房。桃園地方法院判決要賠償一○八萬餘元。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桃園某知名高爾夫球場被鄰近工廠的賴姓負責人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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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有高爾夫球飛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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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上百個高速墜落砸爛他廠房牆壁、屋頂及太陽能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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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經營球場的公司、酒店求償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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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爾夫球場辯稱已架設廿一公尺攔網預防。桃園地方法院認定,球場有避免鄰地受損義務,判處該公司、酒店要賠償賴一○八萬餘元,可上訴。賴男主張,高爾夫球場所處位置和他的工廠相鄰,打球會員眾多,每天擊球的次數頻繁,球體飛行距離、高度,速度都足以使人受傷或毀損建築,但球場全無任何預防措施。 賴指出,每天都有多個高爾夫球高速墜落,導致他廠房外牆、屋頂浪板都有大小不一凹陷,甚至毀損太陽能板,多次向球場人員反映都未改善。他為維護廠房人員出入安全,二○一七年六月、十二月請人架設攔網仍無法遏止。曾姓工人證稱,到賴的廠房施工看過高爾夫球砸到太陽能板,自己腰部也被砸中過,早上、下午各約有兩、三個球飛過來,被砸裂的太陽能板有三、四十片。經營球場的業者表示,已在高爾夫球場邊界設置圍籬及廿一公尺高的攔網,並變更位置引導會員擊球方向,也口頭提醒不可朝向球場外擊球,還規畫填湖,減少會員為避免球掉進湖泊,往右側擊球的機率,已善盡鄰地防損注意。業者還說,賴姓負責人選擇緊鄰球場處設廠房,即自願承擔球越界風險。法院認為,該公司為高爾夫球場土地所有權人、酒店為利用人,有避免鄰地損害的義務,雖架設攔網,但顯然未窮盡注意義務,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判公司、酒店應付賴一○八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