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理由…最高院連撤兩死刑 挨批「莫名其妙」

6名家人遭么弟翁仁賢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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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的哥哥們無法接受撤銷翁仁賢死刑判決。 記者王宏舜/攝影 分享 facebook 最高法院連續兩天撤銷強姦、強盜殺人的劉志明與縱火燒死六親人的翁仁賢死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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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批評;翁仁賢大哥翁仁焜批最高法院法官論點「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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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活下來的人「無語問蒼天」。最高法院:死刑必須謹慎最高法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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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起案件都攸關剝奪被告生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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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不可回溯,必須謹慎。 最高法院三天前撤銷姦殺五十九歲退休女老師、還咬掉死者乳頭的凶手劉志明死刑,撤銷發回理由包括:他是否真的搶走死者身上兩千塊,論點引起撻伐,批最高法院的法官不把被害人放在眼裡,「遇死刑就撤銷發回」,不想承擔判死刑定讞的責任。被害家屬怒批「莫名其妙」此外,翁仁賢趁家人除夕圍爐時潑汽油縱火,造成父母等家人六死五傷,一、二審均判死刑,但最高法院前天以倖存者身上的傷,不是翁放火「直接導致」,加上鑑定人少念證人結文,撤銷死刑、發回更審。翁仁焜聽到么弟死刑遭撤的消息,第一個反應是無助地問「我們要請律師嗎?」翁仁焜說,其他弟弟、姪子會受傷是為了救親人,「難道火是自己點的嗎?」最高法院以不是翁仁賢放火直接造成撤銷死刑,論點莫名其妙。翁仁焜說,當時父母都在火場裡,身為兒子們難道不用去搶救?他哀痛父母都被燒成黑炭,難道這還不是罪大惡極?他說,活著的人情何以堪;面對最高法院的撤銷判決,簡直是「無語問蒼天」。一名法官批評,最高法院要吹毛求疵,可以搬出「沒踐行法定程序」等連串理由,簡直是在折磨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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