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先遺留土地… 96年後子孫興訟爭產

台東縣池上鄉林姓男子近百年前留下土地遺產,

婚禮紀錄

,96年後的今天,

廚具

,子孫卻興訟爭奪,

台中網路行銷

,因當時我國民法尚未施行,

竹製蒸籠

,台東地方法院法官簡大倫採用日治時期法規,

名片 台北

,判決爭產雙方皆有繼承權。林姓男子1920年死亡,

美髮設備

,生前育有2子1女,

超音波加濕機

,但長子因戰亂不知去向,這次爭產由次子和長女後人引爆,導因於近年池上因伯朗大道、金城武樹地價大漲,1分農地甚至飆到400萬天價,讓雙方寸土不讓。長女的12名後人表示,當初林男次子的長女嫁給陳姓男子,但卻無子女,竟然直接把孫女婿收養為子且改姓為林,「明顯錯亂家族倫理輩份,也不符善良風俗,也沒有血源,所以其後人不該有繼承權。」雖然被控無權繼承的9名後人未到庭說明,但法官簡大倫蒐集日治時期判決,採「依舊慣原則」,依地方習俗及法理裁定。法官認為,日治時期台灣人民繼承遺產方方式分為家產和私產2種,當時林男次子的長女未被出養給其他人,應可視為唯一繼承人,她丈夫則是她的繼承人,後人因此有了繼承權。,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專業社群行銷
FB粉絲團經營
網域申請
網路行銷達人
網路代銷公司
台中關鍵字優化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便宜網站
台中行銷達人
台中網路公司
虛擬主機租賃
網站優化
台中操作排名
網路行銷
主機代管
SEO達人
SEO
關鍵字如何操作
客製化網頁
排名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