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姓市民10月15日在三號國道上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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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料同一事件前天竟同時收到2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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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張罰單要罰3千元。洪昨天向市議員段緯宇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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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段緯宇打電話向國道公路警察局第7警察隊快官分隊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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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官分隊表示原因出在外包廠商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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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會銷去其中一張。
段緯宇昨天出示這兩張罰單,罰單上顯示除了序號不同,內容完全一致。段緯宇認為警方若不把原因找出來,有一就會有二,狀況還會發生,而若不是洪姓市民機警發現,可能就罰了6千元,警方欠洪一個道歉。
洪姓市民說,他10月15日中午12時15分開車要到清泉崗機場接朋友,在國道3號206.6公里處被測出時速123公里,超過110公里的速限,雖說違規要受罰,但一次吃了2張罰單,卻還是同一事由,讓他不知該繳那一張,又該如何申訴?
段緯宇說,洪違規不但被妻子罵,還被罰2次,快官分隊查出果真有疏失後,僅表示可以寫份報告上呈,把其中一張罰單銷掉,但是市民白白受此冤枉,警方仍應向洪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