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向聯合報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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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北市公有停車場停車使用悠遊卡比較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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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像現金結帳有15分鐘的離場緩衝時間。交通局長趙紹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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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與委外的停車場業者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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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慢明年元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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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悠遊卡結帳也能有15分鐘離場緩衝優惠。
蕭先生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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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用現金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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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鐘內離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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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划算也比較人性化;改用悠遊卡後,雖然免除找繳費機付錢的麻煩,但付費時間算到離場的那一刻,超過1分鐘就要多付半小時停車費。
蕭先生說,公有路外停車場普遍裝設悠遊卡讀卡機,用悠遊卡扣款也比較方便,但和現金繳費比起來,「有被懲罰的感覺」。而且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用悠遊卡付費,會依場站規模給予5到10分鐘不等緩衝時間,新北市卻沒有。
交通局長趙紹廉表示,停車用現金、悠遊卡結帳不該有差別待遇,交通局正規畫修正方案,並與委外經營的停車場業者溝通,最遲明年元旦開始,用悠遊卡結帳比照現金自動扣15分鐘緩衝時間。
趙紹廉說,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以北市府自營居多,新北市則幾乎全數委外經營,因涉及變更委外經營合約,必須與業者充分溝通,交通局期待業者能有正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