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區張姓地主前天將北新路二段部分私人土地「立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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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掛鍊」封路;地主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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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民眾通行已35年不曾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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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處去年突然要求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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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追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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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僱工「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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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自身權益。
市府養護工程處昨天到場認定該地為既成道路,鐵柱、鐵鍊為道路障礙,派員執行拆除,引起張姓地主等人不滿,發生肢體拉扯衝突;經警方將2名地主管束隔離至派出所,下午順利將36根鐵柱全數拆除。
捷運七張站對面的北新路2段,前天晚上有民眾發現,路邊商家前大馬路上出現一整排高約1公尺多的鐵柱,還張貼「私人土地請勿占用,違者依竊佔罪論處」紙條。
沿路約230公尺,共34間商家一頭霧水,「元旦4天連續假日,怎麼做生意?」
張姓地主表示,他的土地自民國67年騎樓地退縮,至今均供不特定民眾通行,依法免徵地價稅,多年來已是地主的信賴認知。
他說,多年來相關單位設置交通號誌、消防栓及電力、自來水管線、公車站牌、排水溝,事先均未告知地主,該路段也曾畫設機車停車格,去年確認是屬於私人所有的騎樓退縮法定空地而塗銷。
地主強調,供眾人通行的法定空地,市府若無力徵收,就不應強行課稅。
新北市府稅捐稽徵處表示,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規定,無償供公共使用之私有土地,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或田賦全免,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空地部分,不予免徵。
新店區北新路2段是屬於騎樓退縮法定空地,並不符合第9條規定,仍需依一般稅率課徵千分之10的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