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姓婦人騎機車在路口被撞成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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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丈夫求償14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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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先前檢方偵辦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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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經意說出妻子闖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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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查出肇事原因確是馮婦闖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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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回求償。
馮的丈夫曾在檢察官偵辦本案時,強調自己是目擊證人,卻一度說出「我太太行駛方向應該是紅燈,她看到紅燈不知為何沒有煞車就直接橫越馬路了」,法官再調閱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報告,認定是馮婦闖紅燈,蔡姓車主無過失責任。
馮婦的丈夫向蔡姓駕駛求償,指100年4月24日,與妻子各騎機車經台中市大里區一處路口,與蔡碰撞,馮重傷送醫,至今仍需24小時由人看護。
馮婦控訴對方違規,指對方看到交通號誌亮黃燈仍闖越,有過失責任,求償醫療費、看護費和喪失工作能力損失共1492萬元。
蔡姓駕駛否認交通違規肇事,他說當時看到號誌是綠燈,開到路口才轉黃燈,對方騎機車到路口撞他轎車。
法官調閱檢方偵辦此案資料,發現馮的丈夫曾一度向檢方說出不利馮婦證詞,還強調,妻子當時沒喝酒,精神狀態很好,「真的不知道她在想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