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填錯字 養女分產卡關

市民陳永祥家族欲完成祖母交代分財產給養女陳寶琴的遺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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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卡在70年前的戶籍資料祖母「陳謝不」被誤填「陳張不」;陳家提出20年前祖母過世的訃聞等佐證未獲戶政所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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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邀四大房後代簽名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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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將偕陳寶琴再赴戶所申辦。
「除非頭殼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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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會莫名其妙分財產給外人?尤其整個家族都願這麼做。」接獲陳情的市議員林世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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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都為爭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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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戶所申辦否認收養關係;陳家則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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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申辦確認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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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一再被刁難。
中正戶政所說,同仁並非刁難,而是陳家指陳寶琴日據昭和13年(民國27年)出生被收養,但日據時期陳家戶籍調查簿無其資料,至民國37年補辦戶籍資料才有陳寶琴,但北投戶政所又無法證明早年誤填「陳張不」,才須更慎重確認。
陳家二房的第三代長子、64歲的陳永祥說,祖母陳謝不早年生育2子,丈夫不久過世。而後祖母認識男友,抱回剛出生15天的姑姑(陳寶琴)當男友養女,10年後祖母與男友又生下一男一女。
他說,一開始未為姑姑報戶口,至37年才在北投戶政所補辦戶籍,祖母姓名「陳謝不」沒填錯,但「親屬細別」欄姑姑的養母則誤註「陳張不」。
29年前祖母過世前,財產大多分給4名親生子女,但交代清江路一間10多坪的老房子由5名子女持分,因家族有人異議,遲未辦妥繼承。
最近國有財產署通知房子屆20年繼承期限,將收歸國有並法拍,加上姑姑經濟拮据,家族會商後終同意姑姑持分,卻卡在收養關係未確認。
77歲的陳寶琴長期在廟裡當志工,5年前車禍導致手腳不靈活,目前獨居在女兒為她租的房子,靠老人年金、變賣資源回收物維生。她說,很意外家人主動想分產給她;她很隨緣,無論結局如何都感謝這分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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