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剛上小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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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買了一個帆布背包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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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頭有隻小白兔的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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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可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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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上國中後嫌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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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肯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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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在櫃子裡。
這幾年我愛上爬山,把它從衣櫃拿出來,發現裝水壺、傘、護膝套、相機等剛好夠大,於是物盡其用的背進背出,兒子笑我裝可愛,我也不在意。
同事L曾穿一雙發出閃亮橘紅鮮黃螢光色澤的球鞋來上班,酷炫的雙腳,惹得大家笑他老潮童。他趕緊澄清。原來那是他兒子花四千六百元買的所謂限量款球鞋,但只穿一次炫耀過後即束之高閣,正好他鞋子壞掉,試穿後大小合腳,看到沒撕掉的價碼標籤,心疼4600元丟在鞋櫃太浪費,就舊鞋新穿了,大夥聽得頻頻誇他做得對。M適時展示她穿的膝蓋上有草莓補丁的牛仔褲,也是撿女兒嫌不夠貼身淘汰的。
沒想到大家的衣物都有相似的故事,一時興起就以「穿戴兒女淘汰衣物族」自居,簡稱「穿汰族」。
我們這一代小時候經濟環境多半拮据,父母勤儉持家,耳濡目染之下,養成克勤克儉的習性。
其實現在台灣各行各業的製造技術極為精良,生產的東西,品質有口皆碑,珍惜使用,賞味期肯定相當長,可惜年輕人愛新奇花俏,容易被廣告或同儕盲目牽著走,浪費物資卻稱時尚,讓人看不過去。
我們樂當「穿汰族」,並非老大不小裝少年,只是希望以身作則,傳承惜福愛物的固有美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