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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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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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將羅列五種不在籍投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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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居住在海外的僑胞、台商、留學生也可透過通訊方式進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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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僅適用在公投和其他公職人員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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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大選舉仍得返台投票。
負責草擬的國民黨立委丁守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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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內政部訂定的不在籍投票方式只有兩種,「是過於保守的作法」,這次立法將把世界各國採用的不在籍投票方法都列入法規中,並授權主管機關訂立辦法,因應不同選舉情況和準備進程來選用。
據了解,草案共有廿二條條文,投票方式包括通訊投票、特設投票所投票、移轉投票、提早投票和網路電腦投票五種,可適用在正副總統選舉、公職人員選舉和公民投票。草案明天將送到各立委辦公室展開連署。
外界關注境外國民能否投票,丁守中指出,憲法增修條文已明定正副總統投票,居住在境外的國民必須返國行使選舉權,因此境外國民只能在公投、公職人員選舉時以「通訊投票」或「網路電腦投票」方式投票;正副總統選舉時,只有境內居民可採用不在籍投票。
若不在籍投票法在本會期通過,便可望實施於年底的核四停建公投,在海外的一百多萬名僑胞、大陸台商可直接在海外對核四投下關鍵的一票,不需特地回台。
不過,內政部長李鴻源日前表示,不在籍年底上路「要很拚很拚」,可能只有修公投法才有可能;中選會主委張博雅也指出,核四公投若實施不在籍投票(移轉投票),將再增加八千萬元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