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男子劉晉凱和翁達毅去年在燒烤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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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圍毆余姓計程車司機成重傷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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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脫光他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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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殖器塗烤肉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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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到店門前機車停車格旁丟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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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被害人送醫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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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昨天依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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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處劉有期徒刑15年、翁14年8月定讞。
劉晉凱(41歲)和翁達毅(3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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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27日凌晨,在苗栗縣頭份鎮一家燒烤店飲酒作樂時,與素不相識的計程車司機余姓男子(31歲)發生口角,兩人在店門口外聯手圍毆被害人,劉晉凱毆打余的頭、臉部,翁達毅拿店內鐵椅狠砸對方的頭、胸及腹部。
余姓男子倒在地上無力反抗後,劉晉凱竟脫掉被害人全身衣服,拿店內烤肉醬塗在對方生殖器上,接著拖到店門前馬路機車停車格位旁,任由他全身赤裸趴在地上,後來轄區員警巡邏經過,發現被害人一絲不掛倒在血泊中,立即將他送醫急救,但因頭部傷重,延醫三天後不治。
警方事後循線逮捕劉、翁,兩人供稱,因不滿死者炫耀自己很罩,酒後一時情緒失控,才會出手教訓對方,並無意殺人,一審判處劉晉凱有期徒刑13年、翁達毅12年6月,兩人不服上訴,二審加重改判劉15年、翁14年8月,都褫奪公權10年,最高法院昨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