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為訓練反突襲的應變能力,
21點
,有所謂「天威測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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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特種部隊編成「天威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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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各種方式闖入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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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要設施上安裝假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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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直接制伏衛哨。如果受測單位被成功滲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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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要受處分;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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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破獲滲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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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可記功嘉獎。
但前天晚間的國防部,卻在這場「私人舉辦」的天威測考中,繳了不及格的成績單。
目前官兵進出國防部營區,須以晶片卡辨識身分。至於出入營區的公務車,雖然不可能裝置連線電腦,但駕駛士官卻應扮演把關角色。梁姓婦人僅宣稱是部內文職雇員,輕易混充上車入營。這顯示駕駛官兵可能平日對驗證就漫不經心,才會輕易讓陌生人搭便車。
讓人混進營區固然離譜,國防部發現闖入後的處置方式更荒唐。從梁婦搭車進入忠愛營區大門,在營內遊蕩、進入紅樓、被查獲、帶離營區,總共只有十一分鐘。由此可以推斷,軍方根本沒有仔細偵訊,只因對方講話顛三倒四、舉止荒唐,就判定為精神異常者,毋須在意,隨即帶出門外「放生」。
問題是,懂得利用交通車漏洞闖入營門,又迅速在遼闊的營區中找到部長室所在位置;這是真正精神障礙者,還是故意裝瘋賣傻,其實別有所圖?國防部第一時間有沒有確認身分?檢查其有無攜帶危險物品或情蒐裝備?相較之下,「讓人進來」只是基層士官的個人一時疏忽,「放人出去」卻是中高階軍官們,集體犯下的錯誤。
國防部雖然宣稱,事後經由資訊比對,確認梁姓婦人是「常業鬧場人士」;但如果無法由影像辨識其身分,顯示可能是境外人士故意刺探,那麼輕易縱虎歸山的責任,應該由誰負責?軍方即使不能對民眾執法,難道不該通知管區警方處理?身為國防部最直屬單位,面對「私辦天威測考」的表現,怎可比基層官兵還「掉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