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違規過馬路 遭騎士撞上…雙雙起訴

高姓女子抱女兒穿越馬路,

名片

,廖姓騎士閃避不及摔車,

連續式封口機印字

,滑行的機車還撞傷女童,

桃園定期清潔

,雙方互告。高女稱自己過馬路有左右查看,

PC銘版印刷

,沒有疏失,

禮車出租

,但新北地檢署查出高女過馬路地點旁有人行穿越道,

自然排序

,已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有機溶劑回收

,將高女及廖男都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規定,

工藝品

,行人不能從斑馬線100公尺範圍內任意穿越道路,高姓女子違反交通規則在先,機車騎士未注意車前狀況摔車撞傷女童,兩人都有刑責。
起訴書指出,去年5月4日上午7時許,天空飄著小雨,高姓女子右手撐傘,左手抱著3歲女兒,在新北市板橋區信義路快步過馬路;廖姓男子騎車經過,看見高女衝到路中央,緊急煞車摔倒,機車滑行撞倒高女。
女童牙齒和嘴唇受傷,廖男右手掌骨折,都被送醫治療;高女不捨女兒受傷,氣得罵廖男太不注意,廖男反指責高女隨意穿越馬路,貿然衝出來,才要負責。
檢方開庭時,高女說自己一手撐傘、一手抱小孩,不可能罔顧女兒安全,沒注意來車就衝出馬路。
廖男在警局作筆錄時,辯稱高女被小客車頭擋住,他才來不及煞車;但廖後來告訴檢方,他距離高女約5公尺時,就看見高撐傘抱小孩。
檢方認為,廖男既然可以描述高女抱小孩的動作,代表有時間煞車,因此認定他有過失;因為兩人無法和解,檢方只好將兩人都起訴。,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SEO達人
系統建置
便宜網站
行銷達人
客製化網頁
客製化網站
台中關鍵字優化
台中網頁設計
專營FB粉絲團
產品代銷
虛擬主機租賃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網域申請
自然排序
網路代銷公司
網路行銷
社群行銷達人
台中行銷達人
網路行銷顧問
網路代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