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問答/發票未蓋專用章 最高罰鍰1.5萬元

新莊區柳小姐詢問:統一發票未蓋專用章就交給購買人,

沖孔機

,有何處罰規定?
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答覆: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時,

造霧器

,未依規定於扣抵聯及收執聯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

棉質內褲

,違反營業稅法第48條及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8條規定,

噴霧器

,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應行記載事項未依規定記載或所載不實,

植物工廠

,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

網路購物

,按統一發票所載銷售額處1%罰鍰,

除味設備

,其金額最低不得少於新台幣1,

婚禮攝影師

,500元,最高不得超過1.5萬元。如經主管稽徵機關通知補正而未補正或補正後仍不實者,連續處罰之。,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專業網頁設計
FB粉絲團經營
自然排序
SEO達人
SEO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客製化網頁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主機代管
系統建置
網站優化
網頁設計
專營FB粉絲團
台中操作排名
台中網頁設計
台中關鍵字優化
關鍵字如何操作
網站租用
排名系統
行銷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