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憋不住 孕婦求饒仍不放過 法官重判 | 情慾犯罪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親愛的網友:為確保您享有最佳的瀏覽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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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桃園地院重判10年6個月徒刑。圖/桃園地院法庭、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桃園市潘姓男子(34歲)去年6月26日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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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尾隨跟上,行經產業道路旁時,他一手推倒孕婦機車,並毆打頭部,強行取走身上財物,再把孕婦抱到空地,不顧孕婦求饒,用手指性侵,並強迫口交,但他臨陣不舉,想要玷辱時,也因無力而作罷。桃園地院審理時,他否認迫對方口交,但孕婦清楚記得當時發生的狀況,指潘姓男子可能喝了不少酒,才不舉,法官認定他連孕婦都不放過,太可惡,造成對方身心傷害,依強盜強制性交罪重判他10年6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