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擊要犯陳勇志被控槍殺金錢豹酒店舞姐曾明娟、普羅酒店女經理陳詠吟、路易十三KTV酒客黃宏茂、陳鴻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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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恐嚇勒索前立委林進春1億元未遂等9件重大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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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底在廣東省深圳市落網押解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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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合議庭認為他視人命為草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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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從重判處1個死刑、兩個無期徒刑。
陳勇志僅4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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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已出現老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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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戴手銬、腳鐐聆聽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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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髮斑白、神情落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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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宣判死刑,他全身微顫抖,也向出庭聽判決的家人說:「要再上訴!」
合議庭查出,陳勇志僅因消費小糾紛、並要拉抬自己黑道知名度,槍殺無辜的曾明娟、陳詠吟、黃宏茂、陳鴻謨,罔顧生命、手法兇殘,犯後毫無悔意,因此判死刑。
陳勇志10多年前潛逃大陸,前年底落網,經刑事警局員警押解返台,到案後曾說:「我做的我承認,不是我幹的,不要冤枉我!」他供稱槍殺曾明娟等4人,但否認幹下台中廣三SOGO百貨公司槍擊孕婦莊嘉慧重傷案。
檢審查出陳勇志86年底到金錢豹舞廳,與花名「文華」的小姐口角,結帳離去後又折返,朝櫃檯、舞池開槍,擊斃躲在沙發後的舞姐曾明娟。普羅酒店槍擊命案也是不滿人員服務態度,槍殺躲在櫃檯後方的女經理陳詠吟。
他說當年血氣方剛,並非有意槍擊被害人,但子彈不長眼睛,槍殺兩名弱女子,是他一生中的遺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