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駕照、領有重度身心障證明的伍姓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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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開車沿高雄大寮區鳳林二路往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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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經新厝路交岔路口涉嫌闖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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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機車騎士吳男擦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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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吳倒地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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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醫急救當晚不治。伍女雖無照駕駛應加重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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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符合自首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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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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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上訴。高雄地方法院合議庭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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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視線良好,伍女下午4時50分未注意鳳林二路的交通號誌已轉紅燈,涉嫌貿然闖越路口,駕駛的小客車右前車頭撞擊吳男的機車左側車身,吳人車倒地後,頭部外傷併顱內出血、右側肋骨第4至6根及左側肋骨第4至11根多處骨折,疑似氣血胸等重傷,急救至晚間近10時死亡。合議庭表示,此起車禍肇事因素為伍女闖紅燈,吳姓騎士無肇因,而伍女無照駕駛害死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6條1項,應加重刑期的一半,她觸犯刑法第276條第1項無照駕駛過失致死罪,加重可判3年以下徒刑;不過伍女肇事後向到場警方表明是肇事者,符合自首要件,所以刑期先加重、再減輕。合議庭指出,伍女事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法官考量她為重度身心障礙,國中畢業、現已離婚,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全案可上訴。無照駕駛的伍女去年5月行經鳳林二路、新厝路口涉嫌闖紅燈,擦撞機車導致吳姓騎士重傷不治,一審判有期徒刑1年,圖為事發路口。圖/翻攝自Google map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