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代購商品 須繳營業稅 | 稅務法務 | 產經 | 聯合新聞網 買東西RSSApp粉絲團我的新聞udn family搜尋時尚汽車NBA台灣遊戲國際鳴人堂新鮮事部落格全部願景新聞財經時尚汽車NBA遊戲國際鳴人堂新鮮事部落格元氣話題讀書吧讀小說知識庫電子報基金房地產影音售票網外貿網買東西有設計有行旅捷客聯合文學聯經出版世界日報App 即時熱門要聞娛樂運動全球社會產經股市健康生活文教評論地方兩岸數位旅遊閱讀雜誌時尚汽車購物國寶牛樟芝 財經焦點 科技產業 金融要聞 稅務法務 產業綜合 商業企管 房市情報 udn / 產經 / 稅務法務相關新聞誠正經營暨防弊鑑識/抓弊…建置吹哨者機制陸查稅台商 鎖定移轉訂價賣代購商品 須繳營業稅分享分享分享留言列印A-A+2016-12-21 01:20經濟日報 記者劉懿慧/台北報導WhatsApp 請人從國外代購商品在臉書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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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心遭國稅局補稅處罰!中區國稅局近期查獲民眾請親友代購德國鑄鐵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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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在臉書粉絲專頁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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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來銷售金額高達7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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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未辦理營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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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國稅局補徵營業稅3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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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罰款。近年網路蓬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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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裝置與支付系統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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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常利用網路平台購物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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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讓人看到無限商機,開始以個人名義,從國外進口貨物,並透過Facebook粉絲團或社群平台行銷販售。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網路交易是近年來營業稅查核重點之一,會針對以個人名義大量進口貨物加強查核。該局提醒,民眾若有進口貨物並在網路上轉售行為,只要當月銷售額超過8萬元,就必須依營業稅法規定辦理營業登記,申報繳納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