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大陸公安偵辦居民遭詐人民幣17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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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鎖定位於柬埔寨詐騙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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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我方駐越南聯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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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7月會同柬埔寨安全局偵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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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20名嫌被遣返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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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掉涉嫌負責當接線員的陳男,雄檢事後發布通緝,陳男去年底返台遭捕,依詐欺取財未遂罪一審判8月徒刑,可上訴。法官指出,2014年6月陳男和其餘台籍嫌犯加入詐欺集團,機房設在柬埔寨茶膠省附近,並有建置撥打詐騙電話的室內電話機、打網路電話的閘道器,還聘專人為成員料理三餐,並提供教戰手冊教詐騙應對術語,接著用網路自動撥號平台(俗稱「群發系統」),大量發話中國大陸地區謊稱涉有刑事案件,請按回撥鍵,只要一回撥就轉介到機房。陳男涉嫌當第一線電話接聽員,假冒大陸公安局勤務中心人員,負責套出受騙者的姓名、身分證編號及出生日等資料,再轉介第二線電話接聽員假裝受理報案,騙金融帳戶資料,第三線則為假大陸地區檢察官,要求被害人把錢存到指定帳戶監管;之後透過車手去人頭帳戶提贓款,即詐騙成功。不過大陸公安偵辦另案黃姓人民遭詐騙人民幣1700萬元,2014年7月台、中警方會同柬埔寨國安局破獲此機房,部分成員遭遣返回台,陳男第一時間沒被遣返,繼續留在柬埔寨學房地產等事業,直到被通緝去年底才回台。陳男辯稱受高薪誘惑才加入詐騙集團,但非核心成員,也還沒成功騙到錢;但法官認為所有人皆為詐欺正犯,審酌陳男高中肄業,現從事電焊工、月收入約6萬元,需扶養2名6歲、4歲的小孩,有妨害風化前科,高雄地院依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判8月徒刑,全案可上訴。陳男涉加入詐騙集團在柬埔寨機房,擔任第一線電話接線員,但第一時間未遣返,去年底返台被捕後,高雄地院一審判8月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