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三年發生母女雙屍命案舊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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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說被害王姓一家人案發後不久已經搬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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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子空著沒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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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房東會來打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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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窗台種種花草。 記者林昭彰/攝影 分享 facebook 男子黃麟凱四年前懷恨王姓女友分手並催討廿萬元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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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入王家以童軍繩絞死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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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性侵王女後絞殺;最高法院昨天判黃一個無期徒刑及一個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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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執行死刑,全案定讞。這是今年首宗判處死刑案,黃麟凱成為第四十三名待執行死囚。上一名被槍決的死囚是犯下捷運隨機殺人案的鄭捷;蔡英文政府上任迄今一年多,未執行死刑。最高法院上月為黃麟凱案開庭辯論,黃當庭下跪道歉,「將來的每一天,都會懷著道歉的心!」但王女父親拒絕原諒;命案後王家人已搬離傷心地,王父昨天到庭聽判說:「我最愛的就是老婆跟女兒!判死刑也不能讓她們復活。」希望黃「趕快抓去槍斃,不要浪費國家糧食」。本案從一審到更一審均判黃死刑,全案第二度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指出,本案屬兩公約所定「情節最重大之罪」,判處死刑並無違反兩公約。判決指出,廿四歲黃麟凱與王女是高職同學,二○一○年交往,交往時王女將提款卡交黃保管。二○一三年七月兩人分手,黃試圖挽回感情;同年九月,王女發現帳戶沒錢,質疑是黃盜領廿萬元,因黃在軍中服役,王女和母親找上黃母要錢。黃後來找王女協商,只願還十萬元並簽下本票,王女催他當晚還錢,黃打電話請母親籌錢被拒;黃氣憤王女不念舊情,萌生殺意。二○一三年十月一日下午,黃從部隊放假,持交往時取得的王家備用鑰匙潛入,見王母在躺椅睡覺,因認為王母一直瞧不起他出身單親家庭,動手掐她脖子,王母驚醒抵抗,他再用童軍繩勒斃。黃行凶後未離開,一小時後王女回家,他用童軍繩綑綁她雙手,逼迫性交後用繩索勒斃,並搜刮一萬元現金。後來王父回家,黃趁機逃到王家頂樓藏匿;王父發現妻女慘遭橫禍,報警在頂樓逮捕黃。最高法院指出,黃絞殺王母,手段冷酷,但臨時起意,尚未達到須判死程度,判無期徒刑;但絞殺王女早有縝密計畫,更於絞殺王母後毫無道德罪惡感執意遂行,已達罪無可逭程度,綜合判斷須判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