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張姓姊妹吸收11名逃逸印尼籍女子賣淫,
,紅牌小姐一天接客10餘回,
,張姓姊妹發給賣淫女印有個人記號塑膠牌,
,以顏色區分價碼,
,性交易對價1000至1200元不等,
,賣淫女從中獲得400至700元不等,
,每周或隔周持塑膠牌換薪水。張姓姊妹矢口否認犯行,
,新竹地院依圖利使人為性交罪,
,分別判張姓姊妹中的姊姊10個月徒刑,妹妹是主要負責人被判1年2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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