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羅賢哲少將涉共諜洩密案」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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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局連修兩項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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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強國安漏洞。行政院上周完成「國家情報工作法」修法的政務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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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擴大情報網的防制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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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涉及情報、安全資訊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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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民間團體調閱資料,民間團體不得拒絕,有協助調查的義務。
另外針對刺探、蒐集、採訪刊登、洩漏、交付情報來源、國防及軍事機密,國家情報工作法修正草案也將依違反行為態樣,明確列出處罰刑度,以強化管理機制。
國安局針對「羅賢哲事件」造成的國安傷害,先是提出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上周再送出國家情報工作法修正草案,針對情報來源、管道、或通訊安全管制的資訊,不得洩漏、交付,有軍人身分就依陸海空軍刑法偵辦,最重可處無期至死刑;無軍人身分,則依一般刑法規定。
不過,新修的國家情報工作法草案規定,未來若為情報人員的共犯,即使非軍人身分,將加重其刑;如涉間諜罪者,至少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有別於一般刑法的刑度,以防止共犯因刑度太輕而遭人收買。
此外,修正草案對情報人員的「身家調查」,明定具體的調查範圍,如屬三親等內、配偶、共居家屬等,都將列為身家調查範圍。新修草案也對情報人員因公殉職發放死亡撫卹金,區分境內、境外,作不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