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子中心人間蒸發 想解約被索賠

坊間坐月子中心林立,便宜租車,但類型、價格不一,台中住宿,屢見紛爭。新北市一對夫婦因預產期將屆,清境農場民宿,上網找到某坐月子中心,造型蛋糕,約定4萬元到府坐月子一個月,無骨鳳爪,付訂金時連續5天連繫不上業者,台中住宿,打算解約,租車,被業者要求1萬元違約金,向新北市消保中心投訴。
消保官蕭光展協調雙方未能和解,將訴訟解決,但他發現目前坐月子中心雖有定型化契約,但因營業形態不一、管理混亂,將建議中央釐清。
據悉,該對夫婦因太太預產期在11月,認為進住坐月中心每天花費6千至8千元太昂貴,上網尋找一家到府坐月子業者,約定產後每天上午8時至晚間8時到家裡照顧產婦母子、炊煮三餐及簡單家務,一個月4萬元。
但雙方簽約後,當事人連續5天連繫不上業者,擔心業者服務期間失聯,決定解約,卻被要求給付1萬元違約金,否則提告,因此向市府求助。
蕭光展說,業者雖是持有商業登記的合法業者,契約內容卻未依照坐月心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付款、解約等條件明顯有利業者。
消保官擬請衛生局輔導業者修正契約,但衛生局表示,坊間坐月子中心大致分為有護理人員、無護理人員的入住型,及屬人力派遣的到府坐月子業者,其中僅有護理人員的入住型中心屬「護理機構」,由衛生局輔導管理,其餘2類屬一般商業管理。
衛生局說,通常入住型中心收費較高、人力派遣型收費較低,但無論何種類型,若契約違反定型化契約規定並無罰則,且僅「護理機構」類的業者可由衛生局行政輔導。
蕭光展提醒民眾,若須坐月子服務,最好請業者提供契約,並先參照是否合乎衛生署所訂定型化契約;他將建請中央釐清業者營業形態不一、管理權責混亂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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