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楊實秋昨天質疑松山文創園區(松山菸廠)BOT案由富邦集團興建並成立台北文創公司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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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由著名餐飲、台灣大哥大等「與文創何干」的業者進駐;且每百坪空間月租2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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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只收1100元營運權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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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合理。
楊實秋質疑市府圖利財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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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向廉政署檢舉市府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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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要求市府與台北文創重新談判權利金。市府法務局、文化局解釋一切都合乎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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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無圖利業者或瀆職。
法務局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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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是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產業,目前雙方契約已約定,應按契約履行。
文化局指出,BOT案有主體與附屬事業。主體事業包括文化創意產業、數位內容產業,台灣大哥大符合數位內容產業,是經濟部認可的廠商。
附屬事業只要占樓地板面積3成5以下就符合規定,目前文創公司附屬事業如餐飲、美食與銀行等占總面積2成3,仍符合規定。
文化局說,此案是具公益性質的促參案,與捷運聯開案、地上權等回饋條件不同,5月將首度收取營運權利金,將與台北文創商談提高權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