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女太high脫衣 老闆獲判無罪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買東西RSSApp粉絲團我的新聞udn family搜尋時尚汽車NBA台灣遊戲國際鳴人堂新鮮事部落格全部願景新聞財經時尚汽車NBA遊戲國際鳴人堂新鮮事部落格元氣話題讀書吧讀小說知識庫電子報基金房地產影音售票網外貿網買東西有設計有行旅捷客聯合文學聯經出版世界日報App 即時熱門要聞娛樂運動全球社會產經股市健康生活文教評論地方兩岸數位旅遊閱讀雜誌時尚汽車購物糖尿病不可不知 重案追緝 意外現場 利字當頭 法律前線 冷暖人間 社會萬象 網搜熱話題 udn / 社會 / 法律前線相關新聞遭猥褻男子性騷擾 70歲嬤提告借車反偷車內財物 判拘役40天金車疑濫倒廢土 環局:已確認違法不滿林洲民FB發言 趙藤雄提告火爆父子粗口互譙 鬧上法院嚴執法 1~10月開出79.5萬張交通罰單機車闖台68快速道 48秒6輛酒女太high脫衣 老闆獲判無罪分享分享分享留言列印A-A+2016-11-22 02:50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基隆報導WhatsApp 林姓男在七堵開設小吃店,
粉絲團經營
,提供小姐坐檯陪酒服務。去年六月,
造型蛋糕
,員警喬裝成酒客前往消費,
喜餅禮盒
,酒酣耳熱之際,
網路行銷
,林姓女子拉下胸罩、露出雙峰,
年菜預購
,員警見狀將林女及林姓負責人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官審理認為,林女患有精神疾病,「一時太high才脫衣」,判林姓負責人無罪。基隆警方接獲線報,林男(五十三歲)經營小吃店,有女子從事脫衣陪酒,派出三名員警偽裝成顧客前往消費;進入包廂後,林男叫林、蕭、陳女等三人坐檯陪酒。幾杯黃湯下肚,大家勁歌熱舞,林女隨著音樂搖擺,跳著跳著就把上衣掀起來、胸罩拉下來,裸露胸部供在場人員觀覽。警方見狀,立刻出示身分將林女和林姓負責人帶回訊問。警方調查,林男以每二小時四百元代價請林女等人坐檯,消費期間女侍可以與男客間互動賺取小費。但林男到案否認,辯稱從未允許店內小姐脫衣陪酒,當時只是單純陪酒聊天。林女(廿四歲)原本說店家容忍小姐做猥褻行為,可以收到比較多小費。但她事後又否認,表示當天情緒激動才露出胸部,自己患有憂鬱症,「有時太high就會脫衣服」,並提出診斷證明。法官審酌其他員警證詞,認定林女一時情緒激動才撩衣露乳,且因她精神狀況不佳,難以控制行為,才會酒後興奮脫衣,且林女可能為多賺取小費,自行在陪酒時脫去上衣。法官認定,店家曾叮囑小姐不能脫衣,加上林女自稱有情緒因素,無法確定負責人授意或縱容脫衣,判處林姓負責人無罪,而林女則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三千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