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正三街1間出租公寓7月發生火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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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經桃園縣消防局鑑定後認為「起火原因以菸蒂引火的可能性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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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其陽台發現菸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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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吳姓男子雖然表明不抽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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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還是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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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檢察官勘驗其手指查無菸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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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做出不起訴處分。
這起火警發生在7月19日深夜,吳男(40歲)與妻子到兒子房間探視就寢情況時發現不對勁,火勢從吳男住處陽台、廚房、客廳一路延燒,他與大樓管理員嘗試滅火但無效,直到消防隊趕至灌救,未造成人員傷亡。
縣消防局火調科隔天與吳男重回現場勘查,排除電線、電器及瓦斯洩漏等引火原因,並在陽台發現有菸蒂殘留,研判是菸蒂造成火警。
吳男被移送後,在偵訊庭不斷強調自己及家人都沒有抽菸習慣,並說「我也是受害者」。
檢察官當庭勘驗吳男手指及指縫,均無聞到香菸味道,而檢視公寓規格時又發現陽台鐵窗為鏤空設計,火警也可能是他人亂丟菸蒂引起,因無其他具體事證可認定吳男犯行,最後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