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廢除大學種族平衡指導方針

哈佛大學曾被控告在決定入學名單時有種族考量。圖為哈佛大學教育研究所的應屆畢業生。(路透) 分享 facebook 美國前總統歐巴馬任內曾提出指導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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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大學錄取學生時應考慮種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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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任總統川普並不同意這項作法。司法部長塞辛斯三日宣布廢除廿四項不必要的指導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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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包括歐巴馬時代這項指針。歐巴馬這項指導方針目的是促進校園多元化。雖然這種指導方針不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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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學校在面對關於入學政策的訴訟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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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援引指導方針保護自己。 塞辛斯三日透過新聞稿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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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廿四項不必要、過時、不合法或其它不當的指導文件;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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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政府機構經常在未徵求公眾意見的狀況下實施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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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錯的,這不是個好政府」。司法部的新聞稿列舉廢除的廿四項指導方針中,有七項與教育機構考慮種族因素相關,包括歐巴馬政府於二○一一年提出建議學校在招生時考慮種族因素,及關於「費雪控告美國奧斯汀德州大學」一案的相關文件等。美國為落實種族平等,自一九六○年代開始在教育等社會各層面落實影響深遠的平權措施,多數著名大學挑選新生時,常以種族為考量因素之一,而非僅看學業成就。不過,此舉被亞裔和白人團體認為影響其就學權益,批評這是「逆向歧視」。白人學生費雪二○○八年控告奧斯汀德州大學,質疑學校因她是白人而不錄取她。最高法院二○一六年裁決支持該校依「平權措施」的招生作法,認為大學在招生過程考慮種族因素並不違憲。近期另一個受矚目的案例,就是「學生公平入學」(SFFA)組織指控哈佛實行「種族平衡」的配額制度,導致亞裔學生錄取人數因人為因素降低。SFFA提出的法庭文件指出,哈佛若僅根據學術成就和成績招生,亞裔學生比率將增加一倍以上至百分之四十三,但亞裔申請人學業成績、課外活動等表現雖強,「人格特質」的評分卻被刻意拉低,影響錄取人數。哈佛的律師否認歧視亞裔,並指該文件不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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