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分手第3天她遭性侵 法官審理時他凍未條又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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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認定不值得同情,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3年2月。得上訴。 被害女「巧巧」證稱「本案發生後,他又另行對我強制性交行為,我已報案,且他犯後有發相關LINE訊息傷害、騷擾我,讓我精神上感受很恐怖,我不願意與他和解」。 合議庭審酌,兩人協議分手後,「阿洛」不顧她說不要,性侵被害人得逞,手段惡劣,犯後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嚴重戕害被害人身心,予以判刑。兩人所生幼女,安置在寄養家庭。 判決書指出,「阿洛」與「巧巧」原是同居男女,育有一女,後來兩人因感情不睦,去年3月31日協議分手,他明知她每日睡前都會服用藥物,服用藥物後即會昏睡且不醒人事,縱使翌日剛醒時仍極為昏沉。 兩人協議分手後,雖仍同住在一起,然自該日起已分房睡覺。至4月2日清晨,他闖入她的房間內,她雖已醒來,然身體仍無力,他強行脫去她的衣褲,被害人雖口頭說不要,並用力推她,仍遭她性侵得逞。 男子「阿洛」與女子「巧巧」同居生有一女,兩人感情不睦,去年3月底協議分手,兩人分手不到3天,他「凍未條」性侵她,經被害人提起告訴,法官審理期間他又再犯,被害女另行向警報案,台中地院認定不值得同情,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3年2月。得上訴。圖/本報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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