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臨檢 法界:應合比例原則 員警:可疑才會攔下

酒駕已是全民公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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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意臨檢過程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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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則強調攔查時都會參考法院判決。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臨檢勤務常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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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人士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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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酒駕或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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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意臨檢過程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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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警員為了績效而攔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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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踰越法令或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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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現象應該被導正。警方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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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檢勤務現都會參考法院判決,以求合法,但也希望法官判決,能符合民眾期待。酒駕引發社會成本太高,已如全民公敵,法界人士認為,各個法官或許見解不同,但相關判決有相關基準,不太可能差很大,如何取得社會的信賴才是關鍵。 法界人士多以大法官五三五解釋文為依歸,尤其是對人實施臨檢,原則是「須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應遵守比例原則」。「人海茫茫,何以相中特定對象盤查臨檢?」台南吳姓員警說,肢體動作、眼神或特有習性等是觀察的重點。對法院認定警方取締過程有瑕疵,警方也要求所屬全程使用密錄器,保護自己也確保執勤程序的完整性。基層員警表示,第一線警方值勤時,都會注意駕車民眾是否有路線偏移、未打方向燈、沒繫安全帶等違規現象;另外如果駕駛人有臉色、眼睛發紅,神色慌張,眼神飄忽不定;或在巡邏時,發現前方駕駛有蛇行、行車忽快忽慢或大轉彎等酒駕跡象,合理懷疑可能酒駕,才會攔下並酒測。一名台北市交通大隊分隊長指出,實務上,不可能每輛車都進行酒測,一定會過濾;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要進行盤檢及酒測,警方必須要有足夠的懷疑理由;他說,現在警方都會參考法院判決,以求符合法界意見,不希望錯誤的執法方式再受法院質疑,但他話鋒一轉說,希望法官的判決,也能符合大多數民眾的期待與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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