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關說案風暴震撼政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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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特偵組監聽合法性也備受爭議。檢察總長黃世銘日前赴立法院備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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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劉櫂豪列舉憲法精神與黃激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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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分鐘質詢影片這幾天在網路、臉書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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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內已超過14萬人點閱。不少法律人在網路上推薦:「沒法律背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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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就懂爭議為何。」
對此劉櫂豪回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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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讓他感受到公民社會力量與網路的威力。他認為這次質詢之所以引起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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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因為他有多好的口才或表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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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他用大家都能聽懂的方式,點出許多人心中的疑問、恐懼、與期待。
劉櫂豪質詢時頻問黃世銘,監聽依據為何?劉櫂豪指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揭示,「監聽是最後手段」,就是怕國家機器侵害憲法保障的「人民有秘密通訊自由」。與其說是給檢察機關監聽權力,事實上是明確在規範、限制檢察機關濫用權力。對此黃世銘未予以反駁。
劉櫂豪另一主打爭議點,是黃世銘8月30日向馬總統報告此案的依據。黃世銘回說,因為此案是行政關說,無涉及刑事不法,沒有偵查秘密問題。劉櫂豪則詢問黃:「此案9月6日才簽結,有可能8 月31日發現新證據,或發現總統也涉入此案怎麼辦?你跟他報告,他就縮起來了。」對此黃世銘靜默無語。
對於黃世銘舉「憲法第44條」,主張他有向馬總統報告的義務。劉櫂豪則質疑,第44條規定,「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哪項指出檢察總長有權力、義務跟總統報告?尤其黃世銘8月30日向馬報告時,「這個刑事案還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