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海膽採捕? 墾管處打回票

墾丁國家公園成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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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海域全面禁捕馬糞海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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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春漁民看到澎湖縣政府每年開放採捕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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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向墾管處提議比照辦理;墾管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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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令限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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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提議不可行。
「就像地下賭場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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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規定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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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大家還是暗著來,何不化暗為明,比照澎湖縣政府的方式,每年訂出採捕期和殼徑大小,兼顧生態保育和漁民生計」,恆春張姓漁民說,墾管處如果比照澎湖縣政府開放數個月採捕方式,雙方皆大歡喜。
他說,墾丁海域是珊瑚礁海域,過去礁岩區滿是馬糞海膽,因體型大、棘刺不銳、行動遲緩,很容易捕撈,是漁民「加菜」和「賺外快」的收入之一,在墾丁國家公園成立後成了違法行為。
他說,雖然法令禁止採捕,但除後壁湖海洋資源保護示範區仍有一定數量,在其他海域已少見,主要是馬糞海膽價格看好,目前漁產店1顆百元起跳,缺貨時賣200元,缺錢的漁民照捕不誤,國家公園法只罰3000元,被抓到就自認倒楣。
「國家公園法的海域禁捕條文明文規定,除非修法」,墾管處主管用法令將漁民澆了盆冷水,再者,澎湖才開放採捕沒幾天,漁民全員出動,殼徑8公分以上的馬糞海膽幾乎被採光;海膽可避免海水優養化而大量繁生的藻類與珊瑚競爭空間資源,人為捕捉已使得海膽族群數量銳減,會危及墾丁珊瑚礁生態系。
恆春范姓海產店老闆說,台灣的食用海膽以馬糞海膽為大宗,以往澎湖群島產量最大,其次在台灣東北角及墾丁海域,近年來產量已銳減,饕客愛吃海膽肥滿的生殖腺,可生食、火烤、蒸食或炒來吃;至於恆春海產店的海膽貨源,他說:「大家一律說是澎湖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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