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學校合作社業務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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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廢問題有各種不同意見。不少國小老師和家長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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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設合作社對老師是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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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造成家長困擾;但是國、高中生因為成長發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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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管理金錢能力比國小生來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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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不少國小老師說,他們的業務越來越多,老師若還要分擔合作社業務,包括開關門、下課販售等,都是額外負擔。
國小家長大多不支持學校設合作社,女兒就讀慈心華德福的張姓家長說,學校規定小一到小三,每天都要帶水果到學校,學校也會準備「水果公共盤」供取用,不必擔心孩子餓肚子,「國小生沒有上合作社的需求」。但是國中生正在發育,容易肚子餓,家長沈必正說,國高中生要上全天課,是需要合作社供應麵包。
縣教育處體健科長林郁欣表示,各校條件不同,所以縣府對於各校是否設置合作社,並不干涉;但是如因經營合作社,造成老師負擔,上課受影響,學校就應該考慮是否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