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監獄張姓受刑人涉嫌性侵剛入獄的菜鳥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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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受創訴請國家賠償;桃園地院認定台北監獄未分界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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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房人滿為患也未積極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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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國賠廿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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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罕見受刑人遭玷辱的國賠案。
桃園地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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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姓男子因盜匪案被判無期徒刑,他體格高大,是舍房老大。二年多前,一名菜鳥受刑人剛發監,分配到張的舍房,因體型瘦弱,被張姓受刑人恐嚇「乖乖聽話,否則日子難過」,還把菜鳥調到自己旁邊睡。
張姓老大涉嫌趁菜鳥熟睡時,一個多月內四度勒住他頸部、扯下內褲,被害人的體型和力氣輸對方一截,被硬上得逞。張還威脅他「痛也不能叫」,不准他上廁所清洗,以免被發現。
被害人遭辱後哭了三天,吃不下飯,因怕被報復不敢聲張,精神崩潰,只能偷偷告訴獄友。台北監獄輾轉獲悉後處理,張姓老大被判八年六月徒刑,被害人認為台北監獄涉管理疏失,訴請國賠。
桃園地院審理時,台北監獄以舍房人滿為患、每天都定時巡簽舍房,及被害人未即時反應等,主張沒有疏失。
法官認為,張姓受刑人是重刑犯,另犯妨害性自主罪,菜鳥判一年十月屬輕刑犯,依規定要分界監禁,北監卻把二人關一起;且舍房只能關七人,當時卻關十九人,超額收容影響受刑人情緒,這是監獄內部管理問題,不能做為免責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