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真女星羽庭去年3月被壹週刊報導和已婚黃姓火鍋店老闆「搞曖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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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狀告上法院。士林地檢署認為撰稿的何姓記者用「曖昧」一詞指未婚女與已婚男的交友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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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羽庭名譽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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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
羽庭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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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去年3月15日以標題「羽庭曖昧Jolin推拿師」的報導發表不實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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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提到「黃師傅打算開火鍋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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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羽庭能藉著她的名義作宣傳…2人在火鍋店搞曖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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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內員工都知情」,造成她名譽受損。
撰稿的何姓記者辯稱,報導前曾向羽庭的康姓前經紀人查證。但康卻向檢方證稱,不過問藝人私生活,也不知情。檢方認為,壹週刊記者未盡查證義務。
檢察官查出,壹週刊報導使用的三照片,羽庭、黃無親密動作,在公眾場合且衣著完整;二人合開火鍋店,可能因朋友或工作關係見面,不必然是男女朋友,記者看照片編造不實情節。檢方也依教育部國語辭典為據,查出「曖昧」指行事不光明磊落、有不可告人的隱私,以「曖昧」形容未婚女及已婚男關係,並不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