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徐姓男子長期對張姓妻子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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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帶子女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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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男為找妻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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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常跑到小舅子住處大聲叫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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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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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酒後持鐵管騎車到張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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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交代妻小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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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假意騎機車在前引導要帶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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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吩咐太太報警,途中徐認為張騎太慢,出言辱罵,並拿鐵管作勢打人,張遭到挑釁,累積已久的憤恨情緒爆發,奪下鐵管猛擊徐,造成徐頭部重創送醫不治。嘉義地院依傷害致死罪,判張男7年6個月徒刑。41歲的張男在偵審中辯稱,因徐長期對胞姊家暴,找不到姊就一直到他家騷擾,才會一時情緒失控,又因腦部曾經開刀,影響雙手的控制力,才誤打頭部,沒有殺人的犯意。張的律師則主張,張因為長期遭受死者騷擾,激於義憤,才將死者手上的鐵管搶下毆打對方。法官認為,即使死者生前曾騷擾被告及被告姐姐,或曾施用毒品、是街坊頭痛人物等,都不足以當成是被告當場激於義憤而為的依憑。張男犯後與死者妻子、兒女達成和解,但與死者雙親因賠償金額無共識,沒有達成和解。法官審酌張男國中畢業沒有前科,因健康因為目前無業及犯後態度等情狀,依傷害致死罪判處7年6個月徒刑。41歲的張男涉嫌打死姊夫,被嘉義地院判刑7年半。記者王慧瑛/攝影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