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某國小蘇姓女教師教的4年級班上1名過動男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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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下午在課堂動手打傷1名女童右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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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家長不滿向校方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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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與蘇女以3萬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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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女昨天投訴嘉市教師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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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校長「設局」賠償失職;校長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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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蘇女未善盡管教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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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居間妥適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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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言告教師以捍衛自己的名譽。
蘇姓教師說,2月18日下午她為班上4年級學童上自然課,1名過動男童趁她不注意動手打傷另名女童右眼,經診斷視力未受損,但5日她與女童家長以3萬元和解。
她不滿說,校長應幫老師解決問題,卻讓她負責任,利用教評會讓她就範,讓她受傷害,賠3萬跟家長寫和解書,老師發生事情要負道義責任,但保護學生權益,也要保護老師。
過動兒打人,校方未查明學生視力沒問題,任憑家長予取予求,還開教評會施壓,她不和解就開考績會,她不願打官司,最後賠3萬元,如此,以後家長若要求30萬、50萬元,「那個教師敢教學生?」
「我只要求教師道歉,好好管教過動兒!」女童母親說,女兒視力嘉基診斷衰退,高雄榮總檢查正常,蘇姓女教師管教過失造成女兒視力受損,主動給錢要求和解,雙方合意,事後卻一直打電話騷擾她。
校長說,家長投訴蘇女未管教好過動男童,男童出身單親中低收入家庭,蘇女未妥適管教,放任男童課堂動手傷女童視力,他從旁協助調處,賠償和解是蘇女與家長合意,指控他「設局」侮辱他名譽。嘉市教師工會理事長黃敏智說,將查明真相維護教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