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周姓男子被控去年3月間透過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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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向劉姓網友佯稱可協助調校虛擬遊戲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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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強化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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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信以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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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6件裝備交給周後沒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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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又謊稱要對劉的遊戲角色進行強制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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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劉7件裝備俱掉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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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趁機撿拾取後即下線避不聯絡;橋頭地院依周觸犯詐欺得利罪,判處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說,周(25歲)去年3月24日凌晨4點多,在家電腦連接至網路,以不知情妹妹(不起訴處分)申請遊戲帳號角色名稱登入遊戲,向劉佯稱可協助調校裝備,劉誤信為真,將項鍊、手鐲、黃金戒、精神腰帶、戰車等裝備交給周。周又向劉佯稱要測試裝備攻擊力,要求劉對其角色進行強制攻擊,並假借要幫劉屬性漂白,對劉進行攻擊,使耳環、手套、忍者服上衣、褲子及鞋子、魔術帽等寶物裝備掉後,周扮演角色撿拾寶物後,下線避不聯絡,順利取得具財產價值裝備不法利益。劉發現遭騙後報警法辦、起訴。周在警訊中辯稱,他有向劉說要調校裝備,並使出強制攻擊,因為他以前也是被人家這樣騙,才會這樣騙劉。法官認為,玩家欲在遊戲中獲得虛擬裝備,須先耗費金錢向線上遊戲公司購買遊戲點數,並打玩累積一定時數才有可能獲得,玩家如欲圖速利,藉由線上交易取得虛擬裝備,虛擬裝備在現實社會中得為交易客體,具有一定財產價值,應認屬財產上利益。周所為,犯刑法第339 條第2 項詐欺得利罪,依法量刑。高雄市周姓男子被控去年3月間透過網路,涉嫌向劉姓網友詐騙取得13件虛擬寶物,橋頭地院依周觸犯詐欺得利罪,判處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圖為橋頭地院外觀。圖/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