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案…立法後才收錢 牙醫師案簽結

特偵組先前在「口腔健康法」牙醫師公會行賄案中,網站租用,將林益世和立法院前副院長江丙坤簽結,年菜推薦,引發質疑;特偵組昨天澄清,SEO,指林益世在立法後才收一百萬元,台中關鍵字優化,江丙坤根本沒收錢,便宜租車,因而簽結。
特偵組指出,筷子肉干,林益世並非「口腔保健法」的提案人或連署人,也不是「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的列席委員,審查時未發言,未積極協助立法;且林是在法案三讀後收取牙醫師公會一百萬元,一百萬元應是政治獻金。
當時的立法院副院長江丙坤,未列為被告。因為牙醫師公會有人作證指出,「江丙坤本來要送,但找不到門路去送,所以沒有送」,江沒有收受牙醫公會全聯會為推動口腔健康法所送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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