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姓男子變性為女人後,
行銷達人
,在大賣場狂偷硬碟、文具等商品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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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患有偷竊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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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建議採「嫌惡治療法」才行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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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稱「希望少跟太太拿錢」。士林地院函詢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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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函覆從未作此建議,
關鍵字如何操作
,依竊盜罪判她六月徒刑,
自然排序
,得易科罰金。已婚的五十三歲田姓變性人曾是攝影師,二○一三年時結識紀姓小模,邀對方到香港外拍,遊港期間追求紀女。紀女事後疏遠,田卻寄信到她嘉義老家要求歸還名表與項鍊,否則將把她的一千五百張裸照公布在成人網站。紀女父母發現,緊張地問女兒「妳在台北是拍什麼的?」田後來被依恐嚇罪處拘役五十日。恐嚇案審理期間,田變性又改名,還特地取了跟偶像團體成員相同的名字;田變性後身材壯碩,聲音沙啞,只是「頭髮變俏麗」,身分證上性別由男變女,但仍配偶欄仍有妻子;為偷竊案辯解時還說「偷來的東西拿去賣,希望少跟太太拿錢」。去年九月,田到大賣場竊取硬碟、男用牛仔褲等物品,賣場人員發現後報警。田自稱有偷竊強迫症,主治醫生建議她採取「嫌惡療法」,忍不住偷東西時,將商品暫時拿在手上或放在購物籃裡,但告訴自己「這些是壞的」,不能帶回家、要留在賣場。士院函詢醫院,醫生表示田曾因情緒、身體不舒服而就醫,但未認定她有偷竊癖,且不可能建議以嫌惡治療法治療惡癖。醫師指出,「嫌惡治療法」都是用在小朋友或成人的輕微問題上;偷竊癖患者,應在出現偷竊念頭且要下手時,馬上給自己一個懲罰的行為,但「實務上不太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