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竹南鎮大埔里潘姓農民向聯合報系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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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農地申請休耕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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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底將綠肥翻土後種植蔬菜供家人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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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收到鎮公所公文要求將菜園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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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將取消補助資格;鎮公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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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農糧署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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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無不妥。
竹南鎮公所農業課長張力仁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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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農糧署規定,申請休耕期間應種植田菁、太陽麻、綠肥大豆等,並於休耕結束前一周翻土,若種植其他作物或經濟生產,依法取消補助給付,鎮公所是發文提醒,避免農民喪失補助資格。
農糧署今年調整休耕補助規定,休耕改為一期,讓年紀大的農民叫苦連天,且有農民發現先前只要在休耕農田種菜,鎮公所會主動扣除種植面積,依據實際休耕面積發放補助,但今年卻被要求整平菜園。
潘姓農民說,眼看菜園內的蔬菜再過幾天就可收成,卻收到一紙公文要求一周內整地,若未改善將取消資格,只能忍痛將來不及長大的菜苗拔除,認為執法不通情理。
張力仁說,他到農糧署開會時,曾反映過該問題,但農糧署答覆為符合公平原則無法通融,且新的休耕補助系統上線後,無法將原先申請的休耕面積作更改,只好告知改善。
此外,有農民誤以為將綠肥翻土後,雖未到休耕結束期,就可種植蔬菜,認為鎮公所資訊宣傳不夠徹底,當農民種下蔬菜後,才發文通知,為時已晚。
張力仁強調,農委會一開始推休耕補助就規定不得種植其他作物,而且每年休耕申請書上都有載明,稽查人員發現農民違規,會先以電話通知,期中以公文通知,休耕屆期前一個月再發一次公文,並限期一周改善,並無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