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文源。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胡經周攝影 分享 facebook 台塑集團已故創辦人王永慶四房之子羅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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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胞姊羅雪貞、羅雪映提告請求返還借款。他辯稱是三人提出認祖歸宗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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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胞姊先與王家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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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各以一千萬元作為補償。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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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是雙方借貸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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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判羅文源應給付兩名姊姊各一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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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上訴。羅雪貞及羅雪映提告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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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因羅文源有債務糾紛,念及手足之情,考量他經濟狀況不佳,不忍坐視他房屋遭拍賣,才各借他一千萬元。兩女表示,原考量認祖歸宗訴訟及回復繼承權訴訟已與王家談和解,如取得和解金,羅文源應當有能力還款,所以在契約中約定他在認祖歸宗案與王家和解,並取得和解金後十日內清償欠兩人的債務,羅文源去年一月與王家合解,並取得和解金後,本應還款。羅文源否認雙方是借貸關係,他辯稱,三人在生父王永慶死亡後,為爭取認祖歸宗,共同起訴請求生父死亡後認領,與王家纏訟多年。兩位胞姊在高院更一審時擅自與王家和解,她們是因背叛他感到良心不安,各以一千萬元作為補償,並稱為避免贈與稅及罰鍰,他才簽下借貸契約。法院依兩女提出的契約、匯款申請書、匯出匯款憑證等證據,認定雙方是借貸契約,判羅文源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