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鍾姓男子去年初陪長官宴請訪客時,
,趁對方1名年輕女子酒醉在車上休息時,
,涉嫌偷摸被害人胸部,
,他始終否認涉案,
,刑庭一、二審法官依被害人和證人指證,
,都判他有罪,
,二審民事庭法官也判他應賠償被害人10萬元確定。,
,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