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教授蘇宏達因為在臉書批評故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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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到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散布謠言罪」送辦。今年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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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案子並非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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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凡批評蔡英文總統、行政院長蘇貞昌、總統府秘書長陳菊和其他許多部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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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遭受相同待遇。但蘇宏達案子最特別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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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已經過了法定追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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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仍堅持辦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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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蘇宏達指控,要求查辦到底的,就是調查局。社會秩序維護法關於散布謠言罪,放在「妨害安寧罪章」裡,成立要件不僅止「散布謠言」,還必須「足以影響公共安寧」。過去多半用來處罰散布地震、颱風等天然災害的造謠者。到了民進黨執政這一年多來,在「打假訊息」大旗下,鋪天蓋地,任何批評政府或執政者的言論,都可用該法查辦。 雖然民進黨政府有心操弄,負責裁罰的法官並不傻,許多案例都以「未達影響公共安寧程度」不予裁罰。不過,執法機關尤其是各級警局仍前仆後繼,羅織出一個又一個「造謠犯」。是警察機關小題大作?還是有幕後的黑手在操作?蘇宏達的案子,解了疑惑。既知多數類似案件辦不成,甚至時效期都過了,執法機關還是要辦,目的顯然不再是「懲處」,而是「恫嚇」。誰需要恫嚇人民?誰怕人民批評?當然就是執政的民進黨高層。調查局直接是法務部的下轄機關,近一年來,幾乎把業務範圍放在「打假資訊」,從民進黨政府到調查局,「一條鞭」打擊言論自由黑手體系,呼之欲出。更直接的說,社會秩序維護法「造謠罪」從來不是拿來制裁批評公共政策或個別政治人物的,如果個人或公家機關認為批評者所言不實,可以提告誹謗或侮辱公署,拿社維法來辦,就是濫權。民進黨惡搞故宮不能批評?不能用「文化大革命」來形容?當然不是,民進黨政府只是用嚇人的方式,來堵人民的嘴。馬上就要完成立法的「反滲透法」,讓所有與兩岸有關的民眾都暴露在被法辦的危險中。民進黨和其支持者辯解說這是多慮,但有了民進黨玩弄社維法打壓異己前例,株連更廣、認定更抽象的反滲透法會怎麼被拿來當成政治武器,一目了然。台大政治系教授蘇宏達。本報系資料照片/記者杜建重攝影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