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陳姓社工盜領癌末婦人百萬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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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新北地檢署昨天將他起訴。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新北市社會局一名陳姓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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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二月利用關懷安置癌末婦人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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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領婦人百萬存款買遊戲點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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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主管察覺異狀向社會局反映,
大里區 瓦斯
,陳還一人分飾二角想掩蓋真相,
太平美乙
,但最後仍露餡被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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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昨天依侵占、詐欺取財等罪將陳起訴。檢方認為,陳男看到婦人有身心障礙、生活無法自理和無親人在旁照料,沒有思考如何幫助,反利用機會謀取對方財物,行為玷汙了公務人員的廉潔,破壞人民對社工的信賴,惡性非輕,但陳男犯後態度良好,償還不法所得,建請法院量處適當刑期。 新北社會局社工科長劉文湘說,陳男坦承有拿錢,但對案情交代不清,連他家人也不敢置信,未來教育訓練還會再加強。起訴指出,陳男是社會局約聘人員,負責板橋區獨居老人、身心障礙和兒少個案的關懷工作,他因協助無親友照料的癌末婦人住進護理之家,取得婦人的銀行存摺、印章、提款卡和密碼。陳男見婦人身心狀況不佳,去年十二月開始盜領對方存款,直到今年三月銀行發現異常提領報案為止,總共盜領十六次、共一百一十二萬二千元。案發後,銀行主管曾向社會局反映異常情況,陳男為免犯行曝光,出面佯稱主管不在,騙稱存款是婦人的姪子領走。後來陳男又假扮婦人姪子打電話給銀行主管,佯稱從銀行領出來十六次的錢,都是拿到板橋車站交給嬸嬸,檢方調查發現,婦人住進護理之家後,只外出過一次,而且也不是去板橋車站,拆穿陳男的謊言。另外,陳男因是新北市政府社工,也被指控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但檢方調查社工依規定不得替個案保管任何物品,其行為與侵占職務上非公用私有財物罪有別,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