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船舶和船員在國際上頻遭不平等待遇。 圖/高雄港務公司提供 分享 facebook 日本接連遭遇強颱侵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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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台灣旅客受困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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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日代表處應變措施遭國民詬病。為什麼在緊要關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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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民最需要政府協助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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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日代表處卻什麼都做不到啊?個人長期在海運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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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在國外工作或就學時、過境或入境時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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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有認真用心為國民解決嗎? 船舶懸掛中華民國國旗,但必須使用雙國家船舶船級檢驗,也就是必須取得中華民國驗船中心船級檢驗及另加任一其他國家船級檢驗,如美國(ABS)、法國(BV)、日本(NK)或挪威(DNV)等國家船級檢驗證書。全球除中華民國國旗船舶需雙船級檢驗外,其他所有國際航行船舶僅需任單一國的船級檢驗。因為中華民國驗船中心船級檢驗,只要船舶離開台灣便失效(國際上不承認中華民國驗船中心船級檢驗),必須拿出另外加其他國家船級檢驗證書有效使用。這種使用雙國家船級檢驗,對船東來說是極端不公平的競爭,因為船東每年得付出雙船級檢驗費用,那是要多花加倍、好幾百萬的年度雙船級檢驗費用。船東的回應是船舶能不掛中華民國國旗就不掛,或是貸款還清時立即改懸外國旗,使中華民國稅收及船員就業上造成重大損失。我國船員執業適任證書,與船舶船級檢驗有相似的問題。二○○○年前中華民國交通部頒發船員適任證書,均可與船旗國適任證書(如新加坡或英國等)相互等級交換,現在已完全無法等級互換,必須通過船旗國適任證書(如新加坡或英國等)附加考試或測驗,該等考試船員必須用英文作答,造成我國船員到權宜船工作換證上極度的困擾。部分船員為執業生存,通過管道赴中國大陸海事局訓練及測驗,取得大陸等級適任證書,因為大陸發行適任證書可與任何國家相互等級交換,諷刺的是換證過程不能讓政府有關部門知道。在英國讀研究所時申請居留證,移民局官員查閱我的護照後,在證件上蓋上無國籍。無國籍是何等對我個人及國家的羞辱,我要求改為ROC,爭執約一小時,移民局官員勉強在國籍欄上槓掉無國籍改手寫Taiwan。我知道這已是英國移民局官員給的最好雙方能接受的底線,自己的國籍要靠國民個人向國外爭取,這對我中華民國政府是何等諷刺。我盡我個人努力,義無反顧愛我的國家,更為能夠有尊嚴的生活而效力;但現政府除內鬥與窮於應對的內政外,與國民自身權益的涉外事務政府全無心,都必須靠自己單打獨鬥辛苦解決,我愛我的國家但我愛得如此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