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警追賊肇死判無罪、免國賠 基層警讚法官

桃園保安警察大隊2009年12月間在八德盤查違規騎士余政興,

各類求職面試案例

,有毒品前科的余加速逃逸,

黑糖家台中店

,在與警車追逐過程撞上產業道路,

公司名稱商標

,導致女乘客黃雅雯傷重不治,

著作權侵權

,黃女家屬分別向余男及保大提出民事求償、國家賠償。法官認定員警在追逐過程並未違反比例原則、無過失,

電動車品牌

,判國賠敗訴、余男共需賠償黃女爸媽、子女共1160萬元。多名保大和基層派出所警員獲悉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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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當法官有擔當、「好樣的」,

專利有效性

,對第一線員警認真拼鬥是一大鼓舞。 桃園地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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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大45歲警員陳風烈駕駛巡邏車停等紅燈時,

中嘉

,見余男騎機車搭載黃女違規超越停等線,示意余男受檢時他卻加速逃逸,陳風烈鳴笛追逐約1公里,余男突然轉入產業道路,黃女沿途丟棄一包海洛因,還脫下安全帽扔向警車車頭,機車在一處彎道撞上水泥護欄,黃女彈飛頭部重創不治。陳風烈一審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6個月,二審認定陳是依法追捕、沒有過失,去年4月逆轉改判無罪,最高法院今年駁回檢方上訴,判無罪定讞;而余男則被依過失致死罪判10月。黃女家屬分別向余男提出民事求償、向桃園市警局提國家賠償,桃園地院以員警有取締違規及追蹤稽查的職權,若合理懷疑余、黃有犯罪嫌疑,是具有攔檢追捕的刑事偵查權;且黃女在過程中曾丟出海洛因並以安全帽攻擊警車;加上警方要求余停車受檢,余自承因有前科、擔心被查而逃逸;法官以從現場跡證研判,余男是自行撞上水泥墩護欄,並非被警車追撞或包夾、逼車所致,認定員警追逐無過失,判決國賠敗訴。桃園保大警員追逐毒犯,毒犯騎機車逃逸撞上路旁水泥護欄,後座女性死亡,法官認定員警追逐無過失、免國賠。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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