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高齡父母為遷就孩子輪流和不同子女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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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在老年人經濟狀況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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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年輕人覺得「跟父母住比較划得來」。調查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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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子女回到原生家庭居住與父母搬去與子女同住的比例約四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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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過去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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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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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和子女同住有助解決長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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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該鼓勵並提供配套措施。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張金鶚昨天在「老人人權研討會」發表上述調查結果。張金鶚發現,雖然子女與父母同住的比率持平,過去是父母搬去跟子女住比較多,但現在子女搬去和父母同住的人變多了。他認為,子女與父母同住,再透過「以房養老」,對社福單位、老人與家庭可以造成三贏。不過,為避免老人與子女同住產生摩擦,他進一步建議,與老人「同住」可以調整為與老人「同鄰」,就是一碗湯端過來是熱的距離,兼顧生活品質與照顧。台大社會系教授薛承泰則表示,六十歲以後若每月只花兩萬元,平均餘命廿二年,以此推算養老基金約要六百萬元,但考量醫療長照等支出,至少要準備一千萬元才夠。不過,台大社會系副教授傅從喜指出,調查顯示,台灣有兩成五的退休老人,自認經濟狀況不足以應付退休生活,這群人的所得多源於儲蓄、租金、退休金等。傅從喜呼籲,退休不該只是個人的事,老年生活應由國家及企業一起承擔。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則說,台灣約三到四成家長會拿退休金給孩子當作起家厝的頭期款,一砸就是兩、三百萬元,不利自身養老。他認為,台灣社會應該要推動「租房是居住的正常模式」的觀念,才能創造出新的經濟互助價值。卅歲的林小姐原和男友住台北,共同分擔一萬六千元的房租,但最近和男友分手,一人無法負擔房租,只好搬回基隆和父母同住。另一位和公婆住的陳小姐,原想生子後和先生買房重組小家庭,但存的錢始終不夠付頭期款,現在新增育兒花費用,自立門戶更難,但公婆很疼孫子,也讓她上班沒有後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