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姓男子55年前過世,
系統建置
,土地遺產登記在長子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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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長子賣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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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分3百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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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弟弟爭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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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定是借名登記,判大哥均分這筆遺產。
父母登記在子女名下的財產,到底算誰的?子女能否自由花用?桃園地院民庭指出,「借名登記」就是「財產不是你的,只是借你的名字登記」,實際上這些財產仍屬於父母或全體繼承人。
桃園地院調查,趙姓男子55年前過世時,長子17歲,另外三個兒子2到5歲,土地遺產暫時登記在長子名下,幾十年相安無事。
4年前,長子以三百多萬元賣了這些土地,沒拿出來分給三個弟弟,爆發糾紛。法院審理時,長子聲稱這些土地是父親遺留給他,這些年都是他繳稅,弟弟們沒權利分產。
母親作證說,「只是登記在長子名下,不是全給他」,當年四個兒子都沒拋棄繼承,是因三子年幼,才登記在長子名下;法官審理後,認定這筆遺產應該由四兄弟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