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車起租以小時計費 交通部:只是落實多年規定

交通部21日預告Uber條款,

低咖啡因

,引發租賃業者不滿。對此,

Q10推薦

,交通部今(23日)表示,

塑膠真空成型

,只是落實多年前規定。此非當事車輛。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交通部為改善UBER藉由與租賃車合作,

超渡亡魂

,實際經營計程車營業,

咖啡豆

,21日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豐原美睫教學

,租賃車起租以1小時計費,

機車工具

,引起租賃車業者不滿,

廚房清潔

,交通部今天說,

專業關鍵字行銷

,只是落實多年前規定。交通部今天發布新聞稿,21日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目的在落實汽車運輸業分業管理,其中規定以1小時為起租時數並非新規定。 交通部說,交通部依據消費者保護法授權規定,在民國94年7月訂定公告「小客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與「小客車租賃定型化契約範本」,已在兩項規定中明文規定按「日」或按「時」起租計算。交通部說,預告修正草案內容「以1小時為起租時數」只是為落實既有規定,並非新增的限制。因UBER認定本身是資訊業者,與小客車租賃業合作,只是做為資訊平台,提供即時叫車服務;不過,交通部說,與UBER合作的租賃車,實際上巡迴攬客、搭載短程旅客,營業型態與計程車類似,導致市場重疊、產生競合。交通部說,這次法規修正是落實汽車運輸業分業管理,與資訊平台等業者合作的小客車租賃業,可提供1小時以上(按時)或以日計費(按日)的租賃附駕服務,交通部也會輔導業者車輛轉換為多元化計程車或加入合法的計程車隊UBER Taxi(目前約600輛由UBER提供免費服務)。交通部說,法規修正預告期為2個月,預告期間歡迎各業界提供意見,交通部也將分區舉行座談,以廣納各界意見,納入法規修正參考。,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網頁設計
專營FB粉絲團
關鍵字達人
網路行銷
社群行銷達人
關鍵字如何操作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SEO達人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便宜網站
自然排序
漸進式排名
產品代銷
粉絲團經營
台中網路公司
網域申請
台中操作排名
專業社群行銷
關鍵字優化
主機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