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姓女子主張丈夫蘇姓男子有嚴重清潔強迫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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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尿布會發抖、換完還用酒精噴小孩屁股;但蘇主張自己有嚴重皮膚病、需要加強清潔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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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妻子對婚姻懷過高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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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婚後性情偏差。最高法院認為婚姻破鏡已難重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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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准兩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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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的監護權歸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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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需按月付七千元扶養費。
許女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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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在二○一○年結婚,但丈夫婚前就失業,除婚戒外,結婚等費用都由她負擔,丈夫還刷爆她的信用卡。懷孕期間丈夫不但對她漠不關心,生產當天還以參加馬拉松比賽為由,要求孩子不要在當天出生。
她表示,丈夫有嚴重的清潔強迫症,對排泄物和細菌恐懼已達非理性程度,回到家一定全身清洗,上床前要用酒精消毒四肢,為兒子換尿布前必先用酒精洗手,還朝小孩屁股噴酒精,沒使用的尿布也需消毒,連鞋子、結婚證書都用保鮮膜包覆放在衣櫃。她實在受不了,帶兒子回屏東娘家,丈夫竟跑到派出所告她誘拐小孩、涉嫌略誘罪,並強行帶走小孩,她感到無奈,只好訴請離婚。
蘇反駁說,自己也有分擔婚禮費用,平時以攝影為主要收入,家中經濟大權掌握在妻子手上,自己「如陳樹菊般,勤儉刻苦」,妻子卻常買高級舶來品。他因為罹患嚴重皮膚病,需加強清潔改善,才頻繁用酒精擦拭,他否認患清潔強迫症。
法院調查,兩人從訂婚選購喜餅時就有不同意見,雙方在生活衛生習慣、小孩照料等都有不同意見,訴訟過程中訴諸警力,婚姻已難重圓。,